一、举报重点内容
平顶山市城市建成区(含石龙区)及外延两公里区域内的下列内容:
(一)公共旱厕、小型户外旱厕。
(二)未封闭的垃圾通道、开放性垃圾池,超过3平方米的暴露性生活垃圾堆(带)或体积大于1立方米的垃圾堆。
(三)污水直排口、黑臭水体等。
(四)不规范的活禽现场宰杀摊点。
(五)不规范的废品收购站点。
(六)其他严重影响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问题。
二、举报受理及兑奖程序
(一)受理:举报人发现以上问题,可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2680032、2680018。
(二)核实与奖励兑现: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兑现奖励。
(三)同一问题被多人举报时,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工作人员不参加兑奖活动。
三、奖励标准
(一)举报一座公共旱厕,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一座小型户外旱厕,奖励举报人100元。
(二)举报一处未封闭的垃圾通道或开放性垃圾池、生活垃圾堆,举报一个污水直排口、大型黑臭水体,举报一个不规范的活禽现场宰杀摊点、废品收购站点,各奖励举报人100元。
四、问题处置
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民举报,经核实后安排有关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有奖举报活动由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举报信息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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