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让河乡某村进行土地承包,原告尹某家分到一块0.794亩的土地,被告孟某家分到一块0.62亩的土地。但由于尹家分到的土地之前是孟家的,刚刚被种了树苗,于是两家当时的户主老尹和老孟就协商,将这两块土地暂时调换,待孟家将树苗处理后再调换回来。
春去秋来二十多年,小树苗长成大树,原本签订协议的老尹、老孟均已去世,尹某、孟某也成了新的户主。尹某多次要求孟某将土地调换回来,但均被对方以树木未卖出为由推脱。
2019年10月,鲁山县某种植合作社与孟某签署了土地流转合同,将其名下的之前调换给尹家的 0.62 亩土地出租给合作社,租期 20年。得知此事后,尹某再次要求孟某处理树木、返还土地,经村组和司法所调解无果后,该案件转流至让河法庭调解平台。
接到该案后,让河法庭负责人杨森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土地问题,且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如处理不当,易引发缠诉缠访问题且不利于乡村社会安定团结。
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杨森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认真梳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从侵占权益及诉讼成本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劝导。最终,在村组干部、司法所调解员及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积怨多年的土地纠纷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达成承诺谅解书,原告撤诉,几十年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解决。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开展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让河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法官进网格”工作模式,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纠纷,使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调处在当时、化解在基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陈运发 石兰香 杨金铎 耿海鑫 )
责编 陈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