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顶山市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及奖励残疾人大学生办法》,我市对4类残疾家庭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资助。奖励残疾人大学新生: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硕士、博士)8000元。资助贫困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对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就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当年考取的大学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对当年考取大学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贫困残疾人高中生:对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在读的低保家庭残疾人高中生(包括当年考取的高中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经过前期摸底筛查和申请,第一批资助工作已经完成,共投入资金79.7万元,奖励残疾学生53人,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122人、在校残疾学生57人、残疾高中生13人。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惠民“一卡通”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的残疾人奖助学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学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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