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履行控烟履约责任,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市烟草专卖局经征求市民意见,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指出,需要在平顶山市区行政区划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依法向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规定》指出,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同时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新办烟草制品零售点应与现有最近的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米;相对封闭场所的零售点设置,零售点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规定》中特别规定,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中小学校所有学生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幼儿园内部及距离幼儿园所有学生通勤出入口50米范围内;党政机关内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区域内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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